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3-04972 | 成文时间 | 2023-06-01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3-06-0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3-06-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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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历年省、市教育大会和《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山东省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梁山县教师周转宿舍管理使用办法》。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规范全县教师周转宿舍管理与使用,改善乡村教师在校工作生活条件,切实保障教职工工作住宿的需求,稳定教师队伍,促进城乡交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教师周转宿舍的“周转性”,为农村教师创造“下得来、留得住、教得好”的工作环境,增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推动乡村教育振兴。
三、制定文件的可行性
文件的制定充分结合我县实际,并征求我县相关乡镇、学校和专家论证的反馈意见。制定《梁山县教师周转宿舍管理使用办法》在可行性方面不存在问题。
四、起草依据
1.《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2.《山东省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
五、专家论证结论
该文件已经通过专家论证,确定符合规定、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六、主要内容框架
(一)明确使用性质
1、本办法所称教师周转宿舍,是指教师周转使用性质住房,严禁入住教师将周转宿舍变相转为住宅,教师周转宿舍不得变卖。
2、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对象:特岗教师、支教教师、异地交流教师、顶岗实习教师、离县城较远的边远艰苦地区在编在岗教师等,其中符合条件的村级完小、教学点教师报名后优先保障。
(二)完善管理机制
1、成立教师周转宿舍管理领导小组,由所在乡镇教办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教师周转宿舍的领导和管理。
2、教师周转宿舍根据乡镇教师实际需求情况由本镇所辖各中小学共同使用,统筹分配。
(三)加强日常管理
1、乡镇政府为每套教师周转宿舍做好设施配备,并做好维护。
2、教师要按照规定规范使用周转宿舍。
(四)强化监督检查
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周转房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周转房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情况跟踪问效。